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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案開審 鹽田法院:擇期宣判 有人大、家屬旁聽 多國領事代表被拒門外

12 港人被送中 128 日,其中 10 人的案件今日(28 日)下午於深圳鹽田法院開審。法院在 6 時半左右對外表示,今日下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案件,已聽取檢察機關、各被告及委託律師的辯護,「本案將擇期宣判」。法庭並指,部分港籍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被告人親屬有在公開審訊當中旁聽。

法院早前表明案件需要閉門審訊,但法院今早回覆香港傳媒查詢時,改口稱會公開庭審,但就聲稱「旁聽名額已滿」。法院對出行人路圍起水馬,多國領事館代表到場,但都未能進入法院聽審。

「12 港人關注組」今晚將會召開記者會交代最新進展。關注組傍晚在 Facebook 說,家屬在 5 時半致電深圳鹽田法院,接聽的工作人員表示審訊仍未結束,未交代何時有審訊結果,只著家屬留意法院官方網站公布。

美國駐華大使館發表聲明,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 12 名港人,並容許他們離開內地。聲明指 12 名港人被指的所謂「犯罪」是逃避暴政,又認為中共將不惜一切,阻止民眾在其他地方尋求自由。

法院外戒備森嚴 職員聲稱「旁聽名額已滿」

據香港電台報道,鹽田法院對出的行人路圍起約 2 米高水馬,法院外的公告欄及宣傳欄都在水馬範圍內。水馬外又有路牌標示「道路封閉,行人繞行」字句,法院入口處有警員駐守。至於法院旁邊的鹽田會堂行人路對出亦放置欄杆,不准行人進入,亦有武警車輛戒備。港台記者亦向法院查詢,人員表示有關案件依法公開庭審,可以旁聽,不過旁聽名額已滿。

《南華早報》報道亦指,今日有美、英、加拿大、葡萄牙、澳洲及荷蘭的領事館代表到法院門外希望聽審,但直至開審時間仍未獲准進入法院。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回應《香港電台》,表示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已按既定程序申請旁聽,又批評北京持續消滅港人僅存的權利和自由,呼籲北京和港府遵守國際義務和承諾,尊重港人人權。

本月 25 日,12 港人部分家屬收到官派律師的電話通知,表示案件會在 28 日在鹽田法院開審。早前法院表示,12 港人案件是閉門審訊,家屬旁聽要先徵得法官同意。據家屬了解,審訊會以視像形式進行。

8.23 遭截獲 原定計劃前往台灣

據中國海警早前稱,在 8 月 23 日廣東海警局在粵港東南方向,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一艘,抓獲 10 多餘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

中國海警指截獲船艇位置為(21°54’00”N,114°53’00”E),屬「我管轄海域內」,從海警微博提供的經緯度坐標顯示,快艇被攔截時已駛離中國領海,但仍在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訂出、中國可執法控制的毗連區。

被扣留的 12 名港人包括 11 男 1 女,年齡屆乎 16 至 33 歲,當中包括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在 8 月已被警方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被捕,他另被指涉嫌洗黑錢。

家屬委託律師遭中方要求退出

9 月中,12 港人家屬首次露面,聯同時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涂謹申,以及關注事件的鄒家成召開記者會,他們批評香港政府未就事件提供任何實質協助。有家屬亦指,有自行聘請律師為被扣押人士辯護,但是當局企圖以「官派律師」強行代表被扣押人,剝奪其應有權利。有受家屬委託的律師亦證實,要求退出案件,甚至停止接受傳媒訪問,否則他們的執業律師資格或受威脅。

9 月 30 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公布,正式批准逮捕 12 人,分別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鄧棨然及喬映瑜;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李宇軒、黃偉然等 10 人;11 月 27 日,鹽田公安分局表示已對案件完成偵查,依法移送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本月 16 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宣布對 10 人提出公訴,至於其餘 2 名未成年被扣押者就會進行「不公開聽證」。

中方截獲 12 港人前 飛行服務隊曾赴香港水域界線繞圈

12 港人被中國海警截獲,香港執法部門的角色亦令人關注。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 8 月 27 日首次回應事件,表示警務處對中國海警有關行動並不知情,都是透過媒體報道才得知,事發後已向內地相關部門了解情況。

不過《蘋果日報》在 10 月 5 日報道,中方在截獲 12 港人前,一架飛行服務隊定翼機 B-LVB 在 12 港人被截獲前約 5 小時,由香港國際機場出發,在 12 港人快艇駛離香港水域時,定翼機亦在界線附近繞圈,質疑本港當局已知悉有關快艇及中國海警行動。事後《蘋果》進一步引述消息指,警隊在事發凌晨急召飛行服務隊協助,要求監視快艇,飛行服務隊派出的兩程機都有警務人員隨行。

原文出處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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