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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議價法露曙光!文化部、NCC表態支持!


有關媒體與跨境大型數位平台的分潤議題,數位發展部長唐鳳今赴立法院院會備詢,被問及是否推出台版媒體議價法,唐鳳答詢表示,本月底會對媒體業的廣告分潤進行跨部會討論,屆時會有比較清楚的輪廓,而制定「媒體議價法」也是選項之一。文化部長李永得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也雙雙表態支持立專法力挺媒體業。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在立院院會質詢指出,民間已推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政府是否推台版的媒體議價法?還是沒有專責的法令,散布在其他法規中?當新聞媒體產製內容的廣告收益流向跨國大型平台時,政府該如何幫忙?

唐鳳答詢表示,新聞業對於民主貢獻大,本月底會把NCC、文化部計算出來的廣告分潤,進行相關比對,當然(制定)議價法也是選項之一。由於全部媒體涵蓋範圍很寬,因此會聚焦在新聞媒體上,本月底就會有清楚的輪廓出現。至於民間版草案,唐說,看過後覺得可行性蠻高,月底跨部會討論。

李永得說,以文化部立場,認為新聞是有價的、內容是有價的;平台使用必須付費,文化部百分百支持。而這裡面涉及如何付費,如何談判?澳洲授權各媒體直接與平台談判,也有人主張集體談判,如何談?裡面很多細節要討論。而新聞媒體的廣告利潤有60%到80%流向平台,導致其原有的利潤拿不到,利潤分配傾斜的問題也必須矯正,至於如何矯正,仍須大家溝通。

至於是否立專法規範,李永得說,理論上要立法,比較有法律依據,因為過程中政府一定會有介入的角色,但政府又不能過度介入,否則就有政府管控媒體的嫌疑。不過,李也說,談判不會是兩方平等,因此面臨到需要仲裁的時候,公權力是否介入就很重要。

陳耀祥也說,他認同李永得的立場,要有法律依據比較好。基本上,這是分潤和共存、共榮的問題,政府扮演建構的環境。所以他認為,有專法還是比較好。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