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不分區排名第十五名的中國籍配偶李貞秀「有機會」因民眾黨內規的「兩年條款」遞補成為首位中國籍立委,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強調「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仍保有中國國籍的李貞秀居然揚言裁撤陸委會,如此囂張,她若當上立委還得了。
台灣的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任公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沒有誰可以例外!
有中華民國身分者,若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檢舉會被台灣政府註銷國籍。同樣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國公民定居在外國的,可以經申請退出中國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台灣不是外國,中國公民不能因定居台灣而喪失中國國籍,李貞秀要做的事就是用罵陸委會的狂妄語氣,回到故鄉中國罵中國政府強人所難、分手還要拖拖拉拉。
去年十一月,徐春鶯因其中配背景,加上被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賞識」,極有可能列入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但因涉及國籍問題而引發討論。當時徐春鶯不思譴責中國政府的蠻橫,反而藉口新住民被排斥,試圖挑動族群議題,在台灣社會進行分化。
民眾黨以南投縣中配史雪燕曾遞補南投縣議員為例,為李貞秀恐因中國國籍無法遞補不分區立委抱屈。其實,史雪燕任南投縣議員期間若有「雙重國籍」而未誠實告知,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八條」規定,公務人員任用後被發現有雙重國籍,應撤銷任用,且追回已領俸給及其他給付。內政部須好好追查史雪燕,以昭公信!
最後,搖搖欲墜的民眾黨,目前的不分區立委,甘心遵守「兩年條款」而乖乖辭職嗎?李貞秀的不分區立委大夢,可說是八字還沒一撇,氣焰倒是很囂張。
(作者是教育工作者)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