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週五晚上好,我是楊鐵銘,一名藉由每週幾晚忙裡偷閒,和同學朋友打打羽球,妄想能夠留住大學最後時光的電影系大四學生。
今晚,本應是那充滿歡笑與汗水,洋溢著青春氣息的屬於羽毛球的夜晚。然而,正是因為一個或幾個我們作為學生看不見也摸不著的所謂「高層」的決定,就此將那些原本屬於年輕人的夜晚葬送在了這春夏相交本應揮灑熱血的季節。萬般感傷之中,我想藉機和各位聊兩句,若各位肯賜予耐心將以下的牢騷看完,本人感激不盡。
首先,對於羽球場與健身房的收費「鬧劇」我想各位已是略知一二,在此我想先致敬我們的革命先驅Dezen Leong,若不是他的身先士卒,我也不會鼓起勇氣,決定加入反抗學校的行列,畢竟誰不想平安無事地安穩畢業呢?
然而,各位所知的不過是整個事件的冰山一角,亦即:羽球場從免費到收費,引起部分同學的不滿。乍一看,似乎是這些愛打羽球的同學蠻不講理。畢竟,場館維護可是要錢的,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有也不是在台藝大),付錢打球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對,你說的沒錯,對於花錢租場打球而言,我們其實是沒有怨言的,學校花了那麼一大筆錢加蓋綜合大樓,作為大四學生有幸可以用到,已是上輩子修來的福分,讓我們掏錢,我們又怎會無緣無故地拒絕呢?更別提抗議收費了,那豈不是白費了學校的一片苦心嗎?那麼,既然如此,我們到底又為什麼要忘恩負義地反抗學校呢?
原因有三:
一、出爾反爾:
最初,學校表示4月18號後,週一到週四將免費開放給學生打球,週五晚開始到週日採取收費制;然而臨近19號前,幾張標滿了紅色字體的時間表被張貼在了羽球場的門前。時間表上,除了週一至週四中午兩小時的免費時段(週二只有1小時)外,其餘時段皆被莫名地改成了收費時段。試問,各位都有嘗過被背叛的滋味吧?此乃我們反抗的理由一,出爾反爾。
二、反客為主:
就在「紅色時間表」把我們殺了個措手不及後,熟料,學校得寸進尺,來了張「紅色時間表2.0」,其中週五、週六甚至將其中三面場地長期外租給了校外人士。各位同學,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假設今天台藝大出資將各個系館翻修(當然這是在做夢),翻修後,不給該系學生上課,反倒是把教室外租給了外人使用,你們會作何想法?一個台藝大校園內的羽球場,沒有台藝大羽球隊,反而有一個叫「無限」的羽球隊每週進來打球,放眼天下任何一家大學,恐怕除了台藝大找不到第二家了吧?當然,這時又會有人跳出來說:場館需要維護!租出去也情有可原!畢竟人家付的錢多!好,既然如此,那我們接著往下看第三點為何我們反抗的理由。
三、表裡為奸:
校內場地外租,本無大礙,若能使場館永續發展,何樂而不為?然而,有幾個問題在這裡是必須要弄清楚,搞明白的,首先,為何場地外租的消息學生從未收到過?難道台藝大的羽球場不應該讓學生優先享有租賃權嗎?難道綜合大樓只是偶然間蓋在在台藝大校址內的商業體育大樓嗎?若真是如此,我們心裡還會好過許多。其次,若按照學校公開的收費標準,一面場地500/小時,那麼3小時3面場就是4500元,然而當我們同學潛入無限羽球隊的群組時,卻發現他們每次召集24人打球,每人收取150元,150×24=3600元,各位同學還記得標準收費的4500元嗎?我真想問問無限羽球隊的老闆、隊長、經理人、隨便吧——你每週虧900元還嫌善事做得不夠,還要包球外加四人同行一人免費,你這不是組團打羽球啊,你這是組團積陰德啊。再說一個令人悲從中來的事實,不知各位同學有沒有親自去過羽球場,曾幾何時,你們感受過羽球場的冷氣?我感受過一次,在試運營期間,只有半小時,員工說是在測試冷氣,那測試完之後是給誰用?給學生嗎?我想此處就不用明說,各位也心知肚明了。
以上的言論不是寫給任何人,同時也是寫給所有人的;正是因為我們的沉默,校方才敢如此明目張膽地一邊營私舞弊、欺瞞學生,一邊大義凜然地說什麼所有決定都是通過行政會表決,經過學生會同意的。請問,行政會議中有多少人是你們自己安插的?你們以為是在開人大會議啊?
我知道,即便標註 陳志誠 陳校長,他也不會有任何實質行動。但我還是要標註他,正如Dezen Leong 所做的那樣,即使他無視我們千百回,我還是尊稱他一聲陳校長,請求他的幫助。那麼,陳校長,請問你有勇氣將自己的名字刻在綜合大樓前,被眾多學生走過路過睥睨一番,你就沒有勇氣為學生的權益做出一點努力嗎?
最後,我想對那些幫著校方與學生們作對的教職員們說一句,希望你們未來的小孩都能在一個公平、公正、透明的大學讀書。
附註:學校的假新聞可以做得認真一點嗎?3月27號根本還沒開始收費吧?談何收費仍不減學生熱情?
原文出處 楊鐵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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